项目名称 | 江苏凤凰扬州鑫华印刷有限公司小森四色胶印机(L-400/X)转让(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GYCQ2021128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05-2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06-0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48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标的物名称 小森四色胶印机 | 规格数量单位 L-400/X 1台 | 评估价/价格(元) 674400.00 | ||
存放地 | 扬州市江阳工业园区蜀岗西路9号 | ||||
标的现状 | 正常运行中,状况良好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6744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0-05-31 | ||||
评估机构 | 扬州佳诚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转让底价(元) | 75000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 江苏凤凰扬州鑫华印刷有限公司 | 联系人: 胡总 | 联系电话: 13813832088 | |
转让方承诺 | 1、我单位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国有资产,并对该国有资产拥有完整的处置权,该等国有资产尚未存在任何抵质押、查封冻结等转让受限情况。 2、本次国有资产转让涉及各项内部决策程序已经完成。 3、我单位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已对本次国有资产转让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完全具备进入产权市场公开转让的条件。 4、我单位承诺在委托之前未与任何意向买受人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包含但不限于)资产抵质押、租赁或转让等影响本次资产转让的合同。 5、我单位将配合受让方完成转让标的过户。 6、我单位就本次国有资产转让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并无未披露的将对或已对标的产生重要影响的重要事项或或有事项。国有资产转让公告开始至确认最终受让方期间若标的企业发生重大事项或或有事项我单位将及时披露。 7、确定受让方后,在执行合同过程中,除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之外的其他款项的结算,包括我单位与受让方之间的其他款项以及我单位与第三方之间的其他款项,均由我单位自行与相关方收取和结算。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2021年第十六次公司领导层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江苏凤凰新华印务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1、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2、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闲置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 3、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转让合同》(范本合同),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4、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5、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6、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该设备的拆卸、吊装及搬运等其他费用不包含在此转让价格内,由受让方另外承担;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7、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拆除现场设备,并将委托拆除合同和相关资质证书作为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必要附件;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资产转让合同生效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标的交割 | 根据转让合同约定办理交割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中标者需在30天内完成设备拆运,超过规定时间需支付我公司违约金5000元/天。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内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05-27 09:00:00 至 2021-06-09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交易方式:协议转让(1家企业/个人报名)或竞价转让(2家及2家以上报名)。 二、竞价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网站(E交易平台)(http://jscaee.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竞买标的提交竞买申请。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网站(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本人行为。 三、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4、《国有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 5、承诺函; 6、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国有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 3、承诺函; 4、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向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E交易平台)指定的账户(账户名称: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城西支行,银行账号:1259 0562 3310 908)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本人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五、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75000.00元,截止时间2021-06-0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缴纳:金额75000.00元,截止时间公告期最后一日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 | 增价幅度(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服务费 | 省物价局 苏价费〔2017〕231号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转让方:胡总 ; 文交所:刁经理 |
咨询电话 | 转让方:13813832088; 文交所:025-69610378 | |
咨询时间 | 挂牌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转让方: 扬州市江阳工业园区蜀岗西路9号 文交所:中国江苏网络文学创意园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号 | |
技术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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