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硬核”10条助力文化企业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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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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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文化企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宣传引导主阵地作用,扎实推进生产经营,凝心聚力共克时艰,江苏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近日出台了《关于支持省级文化(体育)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适用于两部门监管的文化(体育)企业,涉及全力保障企业平稳运行、支持企业享受扶持政策、增强企业内生发展动力和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4个部分10条举措,精准发力、务求实效,力争解决疫情中文化企业的燃眉之急,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打好政策“组合拳”。

围绕文化企业痛点难点问题,《通知》进一步加大政策集成创新力度,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亮点一,鼓励企业加强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文化新业态新动能。文化企业要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疫情对文化消费和产业发展造成的冲击和改变,深入推进科技赋能战略。比如,疫情对市民生活、消费方式、消费内容产生了明显影响,催生出大量线上文化消费和娱乐新业态,5G、AI、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效能日趋显著,这为深化文化科技融合、加快培育新兴业态,提供了很好的发展契机。

亮点二,鼓励企业把握矛盾,创新完善发展战略。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客观存在,但也带来一些潜在的并购和发展机会。企业在应对疫情中,要创新思维、危中寻机,强化前瞻性发展意识,及时调整优化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把握机遇找准路径,推动技术、业态和制度创新,通过并购、协作和内部改组改造,切实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亮点三,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健全发展机制实现平稳过渡。支持企业设立疫情过渡期稳工稳产专项经费,合理确定资金规模,对下属全资(独资)和控股子企业复工复产重点项目予以适当奖补和支持;鼓励企业向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但因疫情影响暂时融资困难的下属全资(独资)和控股子企业提供资金和融资担保支持。同时,要积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做好人才支持保障。

文化企业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积极履行主流媒体和文化阵地的社会责任,经营活动受疫情影响较大,反哺内容生产的线下产业近乎停摆,迫切需要相应的资金政策扶持。对此,《通知》提出,鼓励协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结合实际,向有关部门申报并按规定享受相关税费减免延缴、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稳岗补贴等政策。同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调整现代服务业(新闻出版、广电、文化和旅游)、宣传文化、电影和体育产业等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优化扶持方向。对省级文化(体育)企业所属影视制作、电影院线、演艺广告、融媒服务、文旅文创、会展培训、实体书店、场馆基地运营等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项目,予以适当倾斜。充分发挥大运河文旅发展基金、紫金文化基金、体育基金等引导和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文化(体育)精品项目。

另外,疫情之下,电影业正面临史无前例的冲击,影院门户紧闭,影视产业百工待举。为了尽可能减轻电影企业压力,恢复企业发展信心,《通知》也明确提出,落实好电影业纾困应对政策,支持省属电影企业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电影奖补专项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按规定用好省电影专项资金延期征缴、减免返还政策,省级电影专资安排1000万元,用于对符合条件的电影企业贷款贴息。

 

(文章转载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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