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际展览中心改扩建一期工程下沉式商业广场项目征选招商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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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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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际展览中心改扩建一期工程下沉式商业广场项目招商合作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南京市龙蟠路88号南京国际展览中心东下沉式广场及东北角地下;
2、项目规模:一期工程规划用地面积为10366.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暂定为8014.9平方米,实际总建筑面积以房屋竣工后测量结果为准;
3、项目工期:计划于2016年底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底房屋竣工并交付使用,具体时间以建设方施工进度为准。
4、招商用途:文旅购商业综合体,符合文化、旅游、购物、休闲娱乐的规划定位。

二、项目招商合作条件
下沉式商业广场项目由南京南泰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方”)投资建设,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征选项目整体招商合作伙伴(以下简称“合作方”),由其负责项目的招商运营,并支付国展中心相应的租金回报。双方的合作基于以下条件:
1、下沉式商业广场由招商方投资并施工建设,招商方负责建筑公共区域的装修(包括公共区域顶面、地面、墙面、空调、照明、消防、商家分割、燃气接到主建筑等),工程建设达到商家入驻进行店铺装修的条件后,招商方作为产权人和业主将房产移交合作伙伴;
2、合作方负责项目的业态规划和招商运营。项目打造必须符合文化、旅游、购物、休闲娱乐体验中心的规划定位。合作方须安排专业人员与招商方对接,并负责该项目的商业策划、设计、咨询、招商和运营工作。
3、招商方式为项目整体租赁或委托运营合作模式。项目房屋总建筑面积暂定为8014.9平方米,实际总建筑面积以房屋竣工后测量结果为准。项目合作期限:整体租赁模式为10年或委托运营模式为6年,均不包括6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其中:
(1)整体租赁模式:合作方向招商方支付整体租金水平按建筑面积计算不低于2元/平方米每天(暂计580万/年),租金前两年保持不变,自第三年起按每两年5%递增,租金按季支付;
(2)委托运营模式:合作方负责招商运营,每年支付招商方的保底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不低于2元/平方米每天(暂计580万/年),如未达到该租金水平,由合作方负责补足。合作方提取的运营管理费按超额累进制计算,若租金水平达到2元/平方米每天(暂计580万/年),折合总价后提取10%作为年度运营管理费;若租金水平超过2元/平方米每天(暂计580万/年),按超额累进制一定比例提取增加的运营管理费,具体由双方谈判确定。
5、对意向合作方的要求
(1)意向合作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意向合作方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3)意向合作方应具有成功运营文旅购商业综合体的专业团队和运作经验,包括但不限于:具备目前在营业状态的商业物业面积总量达5万平方米以上;具备持续运营时间在10年以上在营业状态的商业物业;具备文化、体育、综合类商业体项目运营经验的优先。需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4)意向合作方承租项目标的后不得再整体转租;
(5)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
6、其他条件
合作期限内,合作方对该招商区域的运营维护还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南京市国资委、商旅集团以及招商方的租赁管理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招商方对租赁区域的用途和维护改造等享有监管权力。
三、合作方的确定方式
项目合作方通过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省文交所”)平台以公开挂牌方式征选确定。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经招商方审核认可后,该意向方即为中选方;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通过综合比选方式确定中选方,由招商方根据各意向方提供的租金报价水平以及方案和以往业绩进行综合比选,原则上价高者得。

四、意向承租人需要提交的文件
内容包括:
(一)报名材料(不密封)
1、意向承租人报名表;
2、省文交所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文件。
(二)综合比选材料(密封)
1、意向合作方提交的商业报价及具体合作方案;
2、意向合作方针对项目的商业规划方案和经营管理方案;
3、意向合作方的运营经验和能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具备成功运营文旅购商业综合体的专业团队和运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4、意向合作方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南京南泰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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